“如果见过面,我想我不会忘记。”程梦书笑了一下道:“兴许是我们有缘……”
说着话,他的肚子发出来咕噜一声响。
现在还不到吃午饭的时间,但因为偷懒不吃早餐,想两餐合一的后果就是,肚子当着别人的面突然咕噜噜响,这种尴尬场面让程梦书的脸“刷”地一下子就红了,有些不好意思的摸摸耳垂。
小声转移注意力地说:“那个,你应该也还没吃午饭,不如留下来一起吃点?”
曲宸看着眼前人努力想忽视尴尬的样子,忍不住抬起手掩饰嘴角的笑意,想起待会还要跟程梦书商议购书的事情,便没有戳穿,免得把人惹炸毛就不好了。
想着他清咳一声道:“那就谢谢程老板的美意了。”
书店西北角有一道不起眼的帘子,那里连接着厨房,二层小楼整体是按照正方形面积建造的,而使用的建筑主体成“L”字型,横的是书店部分,竖的是厨房部分,其余面积是小楼的后院部分。
厨房有着一道门通往后院,墙面上开着大的窗户,采光非常好,透过窗就能看见外面的院子里正在怒放的紫罗兰。
程梦书从冰箱里拿出早上肉铺老板送来的鸡肉,打算中午简单地做个姜葱鸡,这个时候韭菜和春笋正是时节,那来个春韭炒豆芽,还有油焖笋。
思索着将要用到的食材,一边打开米缸从里面舀米,打算先把饭给煮上。
一边淘着米,程梦书一边透过窗户往外看,像是在找寻什么一样,等米淘干净放进电饭煲里煮,仍然没有找到那样东西的踪迹。
擦干净手上的水,程梦书站在门边,双手合拢呈喇叭状地朝后院方向喊了声,“八宝~”
后院石桌上,一个毛茸茸的小家伙正在晒着太阳,沉沉地睡着,当程梦书的声音传来时,它下意识地抖了抖耳朵,像是被喊醒一样睁开了眼睛。
这是一只非常漂亮的赤狐,红褐色的毛发柔顺又漂亮,没有一丝杂乱,看得出来被养的很好,完全不同于野生的狐狸,而且它有着一双很美丽的眼睛,里面完全没有焦躁警惕与不安,有的只是澄澈以及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神秘感。
听到呼唤的赤狐从石桌上爬起,熟练地朝着厨房方向跑去,三两步就跑到了程梦书的面前,然后一道属于小男孩的声音响起,“你起来啦?午饭吃什么?”
“有你喜欢的鸡,然后是油焖笋和韭菜炒豆芽,春笋和豆芽仓库里有,我去拿就行,你去空间里摘一些韭菜出来。”
程梦书喊八宝的原因就是,要它去空间里摘点韭菜出来做菜。
八宝是一只赤狐,但是却不同于普通的赤狐,别的狐狸都是由狐狸妈妈生下来的,而八宝诞生于程梦书所抄的一本书。
程梦书从小就有阴阳眼,能看到别人看不到的东西,也有着别人没有的特殊能力。
小的时候,别的小朋友都很讨厌看书抄书,但是程梦书却非常喜欢看书抄书,因为自小体弱多病的他,在抄书过后身体状态会变得更好。
而且他还有一个秘密,那就是,他所抄写的书籍会诞生出书灵,那是他的小伙伴,别人都没办法看到听到摸到。
不过很可惜,在他的人生里抄写过很多书籍,但却只诞生了两个书灵。
第一个书灵是个凶巴巴,馋嘴又爱睡觉的家伙,他大多在程梦书有危险的时候,或者嘴馋的时候出现。
而第二个书灵就是八宝这个小家伙了,它诞生于《小王子》这本书。
八宝刚诞生的时候,正好遇上程梦书犯懒不想做饭,随便拿了罐八宝粥打发肚子,它尝到八宝粥后顿时惊为天人,瞬间爱上了这种食物,虽然还是最喜欢吃鸡,但八宝粥在它的喜爱榜上也是排得上前三的。
也因为这件事,它的名字就这么被定下来了。
八宝跟它的主人程梦书一样,有着特殊能力,它有着一个随身空间,里面有田庄也有大片的山林,季节温度天气都随着现实世界而变动,八宝说不清空间有多大,但肯定比它见过的玫瑰庄园大多了。
不过八宝不喜欢玫瑰,也绝对不会种植玫瑰的,因此这个空间落在程梦书手里,就变成了一个菜园子,每到饭点他叫会呼唤八宝,让它去摘里头已经长成的蔬菜出来做饭。
食材准备齐全,洗净后放到一旁等待处理。
打算先做姜葱鸡,整只鸡洗净后用厨房纸擦干水分,用盐均匀地抹在鸡肉的每一个部位,在上面放几片姜片后,再上锅等水开蒸二十分钟。
而在这二十分钟里,程梦书没有浪费,开始制作其他两道菜。
这个时节的春笋特别地嫩,剥了皮由中间切开两半,从笋子内部那嫩黄的颜色,就能轻易判断它的口感,肯定是脆生生的。
烧一锅水,在水开后,把切好的春笋放进去,加盐去除笋子里的草酸,煮一会后捞起放到一边。
再起锅放多一点的油,下笋片炒到表面微微焦黄的时候,放入老抽生抽,以及少许糖,然后加水盖盖焖上三分钟,时间一到撒上葱花就可以出锅了。
盖子打开的那一瞬间,春笋的香气随着水汽冲涌到鼻间,让人光闻着这香味就直流口水,能就这道菜吃好几碗饭。
八宝蹲在门边口水滴答,眼睛一直往盘子里看,像在好奇这不是肉的东西,是怎么能那么香的?
之后趁着锅内温度还高,程梦书猛火快炒了韭菜豆芽这道菜,厨房里再次被清鲜微辣的香气布满。
而在这时,锅里蒸着的鸡肉,已经开始散发着肉类食物所向披靡的香味,顿时把八宝的注意力吸引过去,直接爬上了程梦书的肩膀,盯着锅里的鸡肉不放。
程梦书不慌不忙地将葱姜切碎,把加热的油倒进去,一瞬间葱姜混合的香气被激发,然后加入生抽香油后,到这一步料汁就完成了。
最后挑去蒸鸡里面的姜片,把整鸡斩成小块后淋入料汁,这一道鲜嫩多汁的姜葱鸡就做成了。
三道菜各有各的风味,八宝看得直眼馋,但因为今天有客人在,没办法分出太多份量出来,程梦书就将八宝最喜欢的鸡肉,分了半只给它,自己端着其他菜出去了。
曲宸在厨房外看着书打发时间,他从众多书籍里找到了想要购买的古书——《吹梦西洲》的白话版,便拿到阅读区那边仔细地翻阅起来。
看了大概半个多小时,一股霸道的食物香气从厨房传出,顿时让他安心阅读的状态被打破,刚抬头就看到程梦书端着菜出来了。
他连忙将书放到一边,然后站起身接过程梦书手里的菜,放到最近的桌子上,然后跟着程梦书进入厨房,帮忙盛饭端碗。
等终于坐下来,曲宸看着面前香气扑鼻的饭菜,只觉得心里头莫名怀念,好像已经很久没有这样坐下来,慢慢地吃顿饭了。
“快吃啊,不然待会凉了,凉了味道就变了。”程梦书看着不自觉发愣的曲宸出声提醒,“不知道你的口味,所以就按着我平时的口味做了,炒豆芽里放了辣,尝尝看能不能接受。”
曲宸闻言连忙道:“我不怎么挑口味,酸甜苦辣都行。”
“那还挺好,动筷吧。”
说完,程梦书就开始吃起这顿迟来的午饭,曲宸见状也拿起了筷子。
曲宸第一口吃的就是姜葱鸡,调料的香气以及鸡肉的滑嫩瞬间就掳获了曲宸的味蕾。
因为工作忙,他向来对于吃饭这件事没有多上心,但是这并不是说他没吃过好东西,正好相反,拥有足够钱财的他,顶尖食材以及拥有顶级厨艺的厨师并不缺少。
程梦书的手艺同样很好,而这种好里多了种合适,是那种能共鸣到灵魂的合适,饭菜特别适口,仿佛能勾起人们心中最深的回忆。
因为今天是跟程梦书的第一次见面,虽然食物美味非常,但是为了避免留下不好的印象,曲宸在吃到五分饱的时候,强迫着自己放下手中的筷子。
“吃那么点够吗?”程梦书诧异地看着曲宸,对于他的食量显得有些惊讶。
曲宸矜持地点了点头,“已经够了。”
“真吃饱了?”
在曲宸再三确认下,程梦书看着剩下的菜,想到电饭煲里还有很多的米饭,开始陷入了思考。
思来想去最终决定,晚饭就吃蛋炒饭吧。
想好以后,他的目光随意一扫,突然注意到了曲宸放到一旁的书,笑着来了句,“你也喜欢看《吹梦西洲》?”
“也?”曲宸注意到了程梦书的用词。
“嗯,我父亲也喜欢这本书,家里还有它的原版书,是个老物件了,他特意寻来收藏的,离世后这些东西就传到我手里。”
听到这个情况,曲宸顿时就明白,为什么助理说的所有者并没有出售意愿了,这是人家父亲的遗物,难怪不想售卖。
如果是其他人,曲宸一定会再争取一下,毕竟自己父亲喜欢古书,曾念叨过这一本书。
但是跟程梦书相处了这一会儿,他莫名地有种不想让眼前人为难的念头。
想到这,曲宸彻底放弃这本书的购买,转向物色其他古书作为生日礼物,送给自己的父亲。
程梦书注意到曲宸的目光复杂,又时不时目光投注在书上,顿时联想到了前几天,有人上门提出购买古书的这件事。
那个男人好像说过……他是什么宸风集团的员工。
程梦书心里暗暗想着,宸风……曲宸……可能……
就在这时,在厨房里吃完属于自己那份鸡肉的八宝,偷偷地从帘子那里探出头来,发现桌上的姜葱鸡还有剩,顿时就盯着鸡肉不放,想要再吃的意思相当明显。
而这边程梦书在曲宸表示吃饱以后,自然不会做出自己吃让别人看的行为,随即便表示自己也已经吃饱,起身就要收拾碗筷。
曲宸见状很自然地跟在程梦书身后,从厨房顺了条抹布出来,到桌上用纸巾把残渣骨头都扫进垃圾桶。
这个动作他很熟练,好像曾经重复过很多很多次,但平日里他明明没干活这活,今天是第一次接触,好像打从进入这里开始,一切就变得不一样了。
姜葱鸡没有吃完,曲宸不知道程梦书是想要留还是倒,所以并没有动它,任由那盘姜葱鸡放在桌上,用抹布开始擦桌子。
而不知道什么时候溜到桌子底下的八宝,看着桌上的鸡肉,想也没想地就跳上桌子,打算再吃几块解解馋,没想到正好跟擦着桌子的曲宸对上了眼。
那一刻,一人一狐的眼里满满都是诧异。
八宝:这个人类……看得见我?
曲宸:这狐狸……好像并不是普通狐狸